术后干眼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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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滴眼液只可以拿一瓶院方已对相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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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少为出诊的医院 https://m-mip.39.net/baidianfeng/mipso_8505703.html
来源:河北新闻网阳光理*网友诉求:医院眼科玻璃酸钠滴眼液只可以拿一瓶我患干眼症两年了,我于年月24日下午大概三四点医院挂号眼科去拿经常用的玻璃酸钠滴眼液。我说拿四瓶,医生说不让拿那么多,我说那就拿两瓶,医生说两瓶也不行,只给拿一瓶,我说之前还能拿四瓶呢,(有单据为证)为啥现在不行了。医生说他们药房要检查不让拿那么多,(注:医院也可以拿四瓶。)随后我就去缴费去药房拿药,我就问了一下药房只允许开一瓶的剂量吗?药房说我们没有要求啊。我返回门诊和医生再次确认。又说是医保检查。医院办公室问,最后给了个门诊只给拿七天的剂量,我说那为什么有开两瓶的,四瓶的,那开两瓶的是不是得处罚啊。那位同志说那得看有没有相关规定了,看有没有写出来了。我说那我去哪能搞明白这个剂量的问题呢?对方告诉卫健委,医保,县*府都可以。我就是想少花点时间用来买药,反映到卫健局也解决不了这个问题。他们说话办事都是前后矛盾的总之他们得有违反规定的一个。我就是想弄个明白。不能说能不能药还得根据医生的心情吧。肃宁县卫生健康局年4月7日回复:医院回复:我院高度重视该网友反映的有关问题,并立即进行了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根据《处方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号)?第四章、第十九条“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之规定,我院医生为其开具玻璃酸钠滴眼液1支(根据剂量约可使用10天)符合《处方管理办法》要求。但该网友所患干眼症为慢性疾病,可适当延长处方用量。因我院相关工作人员未对其进行合理解释,给其造成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并已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招工招聘|求职找工作|二手房|出租房|点阅读原文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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