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法定程序*府补偿决定被撤_热点新闻_异娱娱乐征收,房屋,评估,补偿,价值,山区
原标题:违反法定程序*府补偿决定被撤 编者按
统计数据显示,3年来,涉及征收拆迁的案件数量一直位居我国行*诉讼案件排行榜的前三位,平均每年案件数量在七八千件左右。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公布10件有代表性的人民法院征收拆迁典型案例,这批案件均为2013年1月1日后作出的生效裁判,对于指导人民法院依法履行职责、统一裁判尺度、保障民生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从今天起,本版重点选择5件征收拆迁典型案例进行报道。
□本报袁定波
未向被征收人送达房屋价值评估报告,直接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府被被征收人艾正云、沙德芳诉至法院。
2012年3月20日,雨山区人民*府发布征收决定及旧城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公告。艾正云、沙德芳名下一处建筑面积774.59平方米的私产商用房屋位于征收范围内。
2012年12月,雨山区房屋征收部门在司法工作人员监督下,抽签确定此处房屋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为安徽民生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2012年12月12日,民生评估公司向雨山区房屋征收部门提交了对此处房屋作出的市场价值估价报告。此后,雨山区*府对艾正云、沙德芳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
“原告有700多平方米的商业门面房被征收,被告却未将房屋评估结果公示并送达原告,使原告丧失对房屋评估价格申请复核和鉴定的权利。案件审理时,原告情绪激动。”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徐佳犹记此案庭审时的场景。
徐佳表示,审理房屋征收补偿款行*案件,行*相对人关心的焦点问题就是补偿。补偿标准和依据是第三方房屋评估机构作出的房屋评估价值,因此房屋价值评估报告是法院审查此类案件的重点和难点。法官不仅要审查房屋评估价值是否公平合理,还要审查评估程序是否正当合法,评估结果是否公开透明。
了解到,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雨山区房屋征收部门未将评估报告内容及时送达艾正云、沙德芳并公告,致使原告对其房产评估价格申请复核评估和申请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鉴定的权利丧失,属于违反法定程序,补偿决定本身也就失去了合法性基础。法院依法判决,撤销雨山区*府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徐佳说。
据介绍,该案审理过程中,法院通过严格的程序审查,认定未送达房屋价值评估报告程序违法,进而判决撤销补偿决定,彰显了司法对被征收人获得公平补偿权的全方位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