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
北京市延庆区卫生监督员在对某企业进行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时发现:该企业职工石某,电焊操作岗位,接触致尘肺病的无机粉尘,职业健康体检报告提示“两肺散在小阴影”,“建议2周内复查”。该企业未按照体检报告要求对石某进行复查。
北京市延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依据《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9号)第二十六条第(五)项规定,给予该企业:1.警告;2.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处罚。同时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监督员说法
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规章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同时还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安排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新录用劳动者(包括转岗到该作业岗位的劳动者)和拟从事有特殊健康要求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根据劳动者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安排劳动者进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出现特殊情况时,应立即组织有关劳动者进行应急职业健康检查;对健康损害可能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劳动者要进行妥善安置;对需要复查的劳动者要按照体检机构要求进行复查;对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就当调离或者暂时脱离原工作岗位;对准备脱离所从事的职业病危害作业或者岗位的劳动者,应当在劳动者离岗前30日内组织劳动者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对发现的疑似职业病病人,要按照体检机构的建议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断。用人单位负责人表示,通过本案切实提升了法律意识,从开始的不理解、喊委屈到了解法律规定背后的重大意义。职业健康体检不是小事,而是为了减少劳动者健康损害和企业经济损失的大事,是实现劳动者健康权利的重要保障,是落实职业病诊断鉴定制度的前提,更是社会保障制度的基础。以上内容自:北京市卫生健康委网站
用人单位应当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规范职业卫生管理,为劳动者提供健康、安全和人性化的工作环境;按要求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切实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的重大战略决策。同时,劳动者也要知晓自己的健康权益,按时体检,保护好自己哟!职业病离你其实没那么远
曾几何时,令人羡慕的“白领阶层”也成了亚健康群体,颈肩腰腿痛、“鼠标手”、干眼症等各类病魔纷纷找上门,威胁着白领们的健康。那么,这些“白领常见病”是否属于“法定职业病”?劳动者怀疑自己得了职业病该怎么办?患职业病属于工伤吗?患职业病能享受什么待遇?如何在工作时做好个人防护?本期周末讲坛邀请专家为广大劳动者解读关于职业健康的那些事,告诉大家如何远离职业病,健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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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误区你中招了吗
在我们的周围总是能听见许多关于职业病的言论,但是不难发现,很多人仍对职业病的理解有偏差,不知道职业病的准确含义。什么是职业病?职业病,离你是远还是近?现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阐述。
误区一/职业病与自己无关
“职业病只是新闻里发生在别人身上的事,和我无关。”“职业病?煤矿、化工等企业工人容易患上,这病盯不上我,与我无关。”
多数职业病具有隐匿性强、发病过程比较缓慢的特点,不容易引起人的警觉,因此,当发现自己患上职业病时已经晚了。如果你是家装工人、电焊工或者喷漆工,那么,职业病危害风险很可能已经与你相伴随行了。
以从事家庭装修的工人为例,他们在各类石材加工的过程中常常暴露在高浓度的粉尘环境中,长此以往,极易罹患尘肺病。因此,这些家装工人一定要正确佩戴合格的防尘用品。
目前我国职业病防治呈现五大特点:
1.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人数多。
2.存在职业病危害企业行业分布广,中小企业危害严重。
3.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流动性大。
4.职业病具有隐匿性、迟发性特点,职业危害往往容易被忽视。
5.职业病造成的直接与间接经济社会负担巨大,影响长远。
误区二/“白领常见病”=职业病
大家习惯把颈肩腰腿痛、“鼠标手”、干眼症等称作白领的“职业病”,其实这是错误的理解。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国务院卫生行*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部门制定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的疾病才属于法定职业病,不属于《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的疾病是无法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的。
要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所规定的职业病,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1.主体必须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
2.必须是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
3.必须是《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现行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包含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等10类种职业病。
具体包括:
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19种(包括尘肺13种、其他呼吸系统疾病6种)
职业性皮肤病9种
职业性眼病3种
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4种
职业性化学中*60种
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7种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1种
职业性传染病病5种
职业性肿瘤11种
其他职业病3种
由此可见,职业病可能跟你想的有点不一样。那么,什么是职业病呢?职业病不是一个病种,而是指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为接触了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有害的物质而引起的疾病。我们国家目前法定职业病可以被认定为工伤。而类似颈椎病等大家经常吐槽的“白领常见病”,没有列入《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也就不是法定的职业病,不能认定为“工伤”,但它们都是与职业活动有关的工作相关疾病,所以更要提高警惕,注意防范。
工作相关疾病泛指一切与职业活动有关联的疾病、伤害等健康问题,该类疾病主要因不良作业方式、工作制度等引起,其患病主体除工业企业的劳动者外,医务人员、教师、环卫工人、警察、救援人员、司机、互联网从业人员等第三产业从业人员也较为常见。
工作相关疾病与职业病相比范围更广泛,具有以下三层含义:
1.职业因素是该病发生的诸多原因之一,但不是唯一的直接病因,较难判断因果关系。
2.职业因素影响了劳动者健康,从而诱发其产生疾病或加重已有的疾病病情。
3.通过调整工作方式、工作制度,改善作业条件,可使劳动者所患疾病得到控制或缓解。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国际劳动组织和部分工业化国家已将肌肉骨骼系统疾病和精神障碍疾病等工作相关疾病纳入职业病目录。我国目前启动了对部分肌肉骨骼系统疾病纳入《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开展相关的前期调查和研究工作。
误区三/职业病不属于工伤
有些工人以为,只有生产安全事故导致的伤亡才属于工伤,其实不然。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业病属于工伤。职业病的诊断结论主要是对劳动者所患疾病与职业活动中所接触的有*有害因素之间因果关系的判定,关乎患者能否享受相应的待遇,是患者获得工伤保险、民事责任赔偿的客观依据。劳动者被诊断为职业病后,可以向当地的社会保险行*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已经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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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防护远离职业病
职业病严重危害劳动者健康。劳动者需要了解工作岗位和工作环境中存在的危害因素,遵守操作规程,注意个人防护。